张扣扣案件的社会反思,这个案子比较引人注目,原因之一是道德与法治的冲突。从道义上讲替母报仇斗杀仇人是尽孝,(具体细节没有详查,一切消息来源于网络新闻)是个尽孝守义的好儿子,为人子者若不能为父母伸张正义,终老之时将以何面目去见死去的母亲。从道德层面来讲,替母弑仇,应该是受颂扬的。可是,在法制的方面来看,他的模正卖复仇方式又过于残忍,连杀三人而且数刀毙之。故,其行为必然陷入生与死的矛盾之中。然而,法网无情,维持原判是符合法治社会的需求的。 回首往事,张扣扣童年之不幸为今日之悲剧埋下了种子。其实,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仇恨让他终身(如果被执行死刑的话)不得安宁,由于仇恨让他失去了温暖的家庭他爱过但没有组织一个家庭,也许这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没有人来帮助他排解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孤独的心灵被复仇所牵引。他还曾经是一位军人,是一个愿意为国奉献的公民。但愿一切不幸的人们都得到宽恕。与其让他死于刑场,不如让其躬身自省,彻底改造悔悟。毁起躯体,不如救其精神。希后来之人不再有悲惨的童年,仇恨的青年时代。
扣扣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于法有据,没什么不妥。
各位吃瓜群众,群情激愤,各种评论口诛笔伐。
重审张母被杀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轻,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说的是,你先认真看看案件的来龙去脉,在看看法律《刑罚》的有关条文。
王三故意棒杀张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王三年不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减轻处罚。就是说王三杀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处的。判处七年徒刑并无不当。
王三服刑期间,表现积极被减刑三年,实际服刑四年,体现了法律奖罚分明。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吃瓜群众以判罚畸轻,判七坐四诘问,要重新调查,重审旧案,追查执法谋私等筹,没有法律依据。
扣扣一案二审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令。
希望有奇迹,但非常渺茫!
一直关注这个案子,按理说我们对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应该是咬牙切齿的。可是对张扣扣的杀人案件,我总是狠不起来,看看网络的评论,一边到的支持和同情张扣扣。幼小的张扣扣,在少年时目睹了母亲被杀,肯定在心里成长过程中发生了扭曲。如果政府出面安抚或者是加害方积极赔礼道歉。兴许就不会发生以后的凶案。这个案子对社会影响太大了,真的希望留他一命,希望法律能网开一面啊?
张扣扣,我不否认他是个有血性的汉子。
但是,以前的案子已经有法律来审判了,就算你再不服那个判决,也不可以私自复仇,不能让个人的思想凌驾于法律之上!
23年前的审判,张扣扣旦逗没有足够的正义感受,融入社会不顺利、家庭没有足够关爱,只留下了一条暴力反击的通道。
但是张扣扣真的无罪吗?
如果张扣扣无罪,那我们所有人都该死!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当年对张扣扣母亲的判决基本不存在问题,张扣扣也不是很多自媒体所说的什么英雄。
他只是一个被复仇冲昏了头脑的孝子。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理性看待这个事件,纵使张扣扣的这个行为符合大家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幻想,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
这篇文章,要是有人说我在洗地,我只想说,我是在为法律洗地!
希望大家尊重法律。
两天来,看了很多分析张扣扣案件的文章,个人认为从张扣扣案件中,有两个重大命清判题需要反思:
一是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这个案件带有甚嚣尘上的暴戾杀气,应为世人所警惕。因为他身上展露着一种典型的法律虚无主义,凸现出人格尊严高于生命权利的落后文化,其悖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样推而导之,为了报仇可以藐视法律,为捍卫个人权益,可以侵害他人的生命以泄愤。
二是从社会政治学角度来看,这又是一种反社会情绪的宣泄,若张扣扣的弱者复仇”替天行道”的社会亚文化得到提倡和标榜,搞社会归因,就会将犯罪合理化,杀人者成了反抗体制和不公的英雄,犯罪者也会在不辨公理是非的同情中获得心理暗示,减轻舆论与道义的谴责。若这种舆论导向迷失,瓦解的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底线,并且归根到底,这种后果与风险将会威胁到每一个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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