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王国历史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重定向自英国历史)汉汉▼不列颠群岛历史本条目是分类中的文章年代显示▼史前不列颠显示▼古代显示▼中世纪显示▼近代显示▼现代国家英格兰(模板)爱尔兰(模板)北爱尔兰爱尔兰共和国曼恩群岛苏格兰(模板)威尔士另见:根西岛泽西奥克尼群岛主题宪法史:不列颠、爱尔兰经济史:不列颠、爱尔兰联合王国军事史不列颠社会史不列颠航海史参看:不列颠群岛系列模板 英国首页本模板:查看 • 讨论 • 编辑 • 历史联合王国(英文:United Kingdom,缩写:UK,全名: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历史发展以英格兰王国为核心,逐次并入威尔士公国、苏格兰王国和爱尔兰王国。目前联合王国的领土包含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1535年,英格兰王国以《联合法案》合并威尔士公国,再以《1707年联合法案》合并苏格兰王国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再以《1800年联合法案》合并爱尔兰王国成为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自由邦脱离联合王国,但北爱尔兰留下。1927年,改名为爱尔兰共和国,并沿用至今。目录 [隐藏]1 征服与合并1.1 征服威尔士1.2 合并苏格兰1.3 合并爱尔兰2 联合王国与英联邦3 近期历史4 注释5 参阅6 欧洲历史7 外部链接8 参考文献[编辑]征服与合并[编辑]征服威尔士中世纪时候,威尔士由许多地方公国分别统治,几乎没统一过。当英格兰受到诺曼人侵入时,威尔士人也南进接邻英格兰的边界地区,在当地和威尔士东部建立一些贵族统治。威尔士北部和西部则逐渐统一在 Llywelyn the Great 等人之下。1282年,英格兰王爱德华一世征服最后一个威尔士北部和源手西部的威尔士公国[1],两年后以《罗德兰法令》(Statute of Rhuddlan)确立自己在该地区的统治。1301年2月7日,他为了平息当地威尔士人,册封其出生于威尔士的儿子为威尔士亲王(后来继任为爱德华二世仔备)。此一将威尔士亲王头衔封给英国君主长子的传统,至今持续实行。英王室直接统治这块地区,故称之威尔士公国(1284年—1536年)。该公国之外的威尔士东部和南部地区,仍然不受英王管辖。1535年,《联合法案》完成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统一,划分后者为13个郡[2],并规定英格兰法律通行全威尔士,英文为其官方语言。大部分威尔士人因此无法担任政府公职,但可以派代表参与英国国会。[编辑]合并苏格兰苏格兰原是独立王国,不受南方邻居英格兰统治。苏格兰气候较恶劣,相对贫穷。苏格兰和法国的“老同盟”(Auld Alliance)关系,向来使英格兰相当紧张,企图离间苏格兰和天主教法国。苏格兰宗教改革派利用此一天主教新旧教派的矛盾,迫使旧教的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退位且逃亡英格兰,最终于1587年2月8日被当时的英王伊丽莎白一世处死。其子詹姆士六世继位,由新教的大臣摄政。1603年,苏格兰詹姆士六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成为英格兰王詹姆士一世,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但两王国分立且各有议会。往后100余年中,双方在宗教和政治的差异仍大,时有对立竞争冲突,共通的王室也无法阻止。1625年,查理一世继位。他以君权神授说扩大王权,与议会气氛紧张,进而发生战争。这场英国内战从1642年开始,至1649年以国王被处死为结束,国家进入英格兰联邦时期(1649年-1653年),克伦威尔成为护国公。新政权未得到广泛支持。克伦威尔死后,其子理查·克伦威尔受到军官和人民逼迫,重新召开父亲解散的议会。1659年,议会宣布君主制复辟。1660年,查理二世登基。1702年,安妮女王继位,希望更紧密结合苏格兰。1706年,她公布联合法案草案,认真协商合并。但苏格兰内部激烈辩论,某些地区还相当排斥。反对者认为草案缺少利益方面的协议,必然会失败。苏格兰议会最后决议接受,主因是它已接近破产了。安妮女王批准《1707年联合法案》,废止双方王国和议会,取代为大不列念裂毁颠联合王国和大不列颠议会,自己是首位大不列颠君王。议会设在伦敦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内有45名苏格兰议员。两地从此可以自由贸易,但原有的制度习俗依然维持、法律仍旧分开、货币各自发行、苏格兰教会与英格兰教会也同时保留。该法案并计划改名两地为“北不列颠”、“南不列颠”,但由于无人使用而很快取消。[编辑]合并爱尔兰英格兰王亨利二世展开对爱尔兰的征服,起因是诺曼人在爱尔兰取得了根据地。他们并非英格兰人,也不听从英格兰王命令。诺曼人理查·费兹吉伯特·克雷(Richard fitzGilbert de Clare,‘Strongbow’)是威尔士男爵,外号“强弓手”。他协助一位被驱逐的爱尔兰国王迪阿尔木德·麦克姆洛(Diarmuid MacMorrough)夺回其兰斯特王国(Kingdom of Leinster)。1170年,他占领都柏林。亨利二世担心“强弓手”势力太大,就在1171年领军攻打爱尔兰,征服都柏林和附近地区,建成“爱尔兰领地”(Lordship of Ireland,1171年—1541年),交由其四子约翰统治。1199年,约翰继承其兄理查一世死后的王位,称号不变。他在都柏林设立议会,但只对“佩尔”(Pale)地区有律法权,自己掌控的地区也相当窄小。爱尔兰领地从此由英王直接统治。1541年,爱尔兰议会决议建成爱尔兰王国(1541年—1800年),以亨利八世为统治者。但亨利八世想得到超越议会的权力,所以拒绝这头衔,隔年再自称为爱尔兰国王。两边的王位从此结合,类似1603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情形。16世纪另一现象是英格兰大力开发殖民地,其影响力遂更加深入爱尔兰。双方终于在1800年合并,但爱尔兰自由邦于1922年独立,北爱尔兰则留下。[编辑]联合王国与英联邦英国国旗图案是由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旗组合成的19世纪中期以后,联合王国由于势力衰退和民族主义兴盛(尤其印度和埃及),逐渐放松对殖民地的控制。1867年-1910年间,联合王国给予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自治领的地位,相互仍有紧密关系。1920年代,英国开始考虑让殖民地自主。1931年,《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法令》通过,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正式成立,前三者成为创始会员国,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正式瓦解。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其余殖民地纷纷跟进,且几乎都成功独立,并成为英联邦的会员国。但仍有13个殖民地,包括百慕大、直布罗陀,福克兰群岛,选择不独立而成为英国海外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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