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2. 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3.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裂渣工作服,警旁源晌服,学生服等。4. 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5. 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6. 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7. 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8. 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运锋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9. 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11. 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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