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早搜段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卡:
1、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
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注: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个人近期照片
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扩展资料
办理北京市居住证须知:
1、现场申请时长:申领居住证业务当场受理,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漏铅制发,可延长至30日。
2、来京人员在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和办理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应当对提交证件、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北京市居住证》及《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4、《北京市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签注手续超过6个月的,原持有人应当重新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陆誉登记卡》,待符合条件后,重新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我要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标签:居住,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