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识百问>百科问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什么送审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什么送审

2023-07-05 16:07:09 编辑:join 浏览量:589

展示者或者登载者。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

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什么送审

扩展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和郑裂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唤闭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时事宣传地图、时效性要求较高的图书和报刊等插附地图的,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丛旦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应急保障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地图的,应当即送即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图管理条例

标签:地图,送审,出版物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识百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shbaiwen.com/answer/170868.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