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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年度所得税清算中的交际费*60%的说法,谢谢!

2023-07-13 21:13:56 编辑:join 浏览量:586

请问:年度所得税清算中的交际费*60%的说法,谢谢!

招待费调增是按全额的60%和收入的千分之五低者为税务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镇团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业瞎旅搜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管理  (1)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管理纳税人申报扣除额,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凭证磨历资料具体包括发票、被取消的支票、收据、销售帐单、会计帐目、纳税人或其他方面的证词。否则,不得扣除。  (2)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和原则:  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须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必须有足够的有效凭证证明其相关性;对费用虽已真实发生,但费用金额无法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推算最确切的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第512号国务院令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一月)

标签:交际费,60%,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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