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虽然成龙的人品常常受到质疑,比如喜欢吃女明星豆腐之类的,说的话也经常引起争议。
而刘德华,这个名字在我们的字典里从来没有“热”和“不热”的界限,只有“很热”或“非常热”的区别。近期,他持续霸占了我们的视线,一波接一波,不带一丝儿喘息。
忘了什么时候,听人说,娱乐圈中的各色经典人物,人们会称刘德华为“华仔”,称梁朝伟作“伟仔”,却总执着地唤周润发作“发哥”。
仔细想想,还真是。何故?
多少年红到发紫,周润发始终少了股贴地的草根气息。不似刘德华,最早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时候,有模有样戴着Ray-Ban太阳行握镜,穿着鸡翼袖T恤,顶着一头不偏不倚的分头,还不时自恋地用手拨弄一番——帅是帅,却是那种可以让人一眼看穿的帅。就像隔壁家的帅小伙儿,你清楚他的心理,甚至明明白白他耍帅的路数。每每看刘德华早期的电影,时而故作深沉,时而故意耍帅,我总想捂嘴偷笑。那模样儿,那举手投足,青涩得如此可爱,拙劣却让人疼惜。
所以当年同演赌侠片儿,周润发档粗庆是西装革履的“赌神”,刘德华却是牛仔裤配白色波鞋的“赌侠”。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刘德华自己这样做了注解:“演艺圈是非常容易让人自负的地方,但我擅长的是:我愿意选择另外的路。比如我跑100米不行,就尝试跑1500米。”脸上是一如既往自信而友善的微笑,标准化,不复昔日的青涩,却流露出洞悉世事、看破人情的睿智。
“穿西凳告装再帅能帅得过周润发?我就穿牛仔裤好了。”他很聪明地历练了一个相对凝固的形象,并深深烙刻在人们心中:那个年代市井帅哥的标准形象和品格,看似浪荡不羁,实则心地善良,偶尔胆怯,偶尔耍小聪明,但最终都会被内心强大的正义感战胜。俗称“流民太子仔”,惹得所有人亲切唤他作“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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