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间结构是在在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等综合作用下,形成了不同的结构。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总结为以下三种模型:
1、同心圆模式
由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E. W. Burgess)于 1923—年提出。城市可划分为 5—个圈层。过渡区原先为高级住宅区,各类政府机构多位于此,后来因商业、工业等不断侵入,环境质量显著下降。通勤居民区是沿交通干线发展起来的,大多数人使用通勤月票上下班。
2、扇形模式
由美国社会学家霍伊特(H.—Hoyt)于 1936—年提出。在同心圆学说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连接中心商务区的放射状交通干线的影响。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是由中心商务区向外放射而形成不同职能的楔形地带。交通干线两侧地租地价较高,楔答烂宽形外部为低收入住宅区。
3、多核心模式
由美国地理清亮学家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于1945—年提出。大城市并非依托单一核心发展,而是围绕着几个核心形成中心商务区、批发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和郊区,以及相对独立的卫星城镇等多种功能区,并由它们共同组成城市地域。中心商务区是城市的核心。
扩展资料:
我国城市的主要空间结构形态:多核心组团状城市和星形放射状城市
多核心组团状城市通常是指一个城市有多个核心,每一个历梁核心都辐射周边一片区域形成一个小的团聚型空间形态,多个核心组合形成了整体的组团状城市空间结构。
此类城市的各个组团之间往往在空间上并不直接相连,也就是彼此通常分开一段距离,而是通过相对便捷的交通来实现组团之间的交流来往。城市空间布局最高效的结构就是团聚式,这种各个组团相互分离的方式并不经济,所以通常是受到了地形条件的限制,只能以组团方式发展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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