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予以调解或判决的离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认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具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一、区别差异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两者在时间周期、经济成本、流程程序、法律效力上都存在差别。两种离婚方式各有优缺点,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形下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中,由于专业律师和法官的介入,双方所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都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而且约定明确、不易产生争议,离婚后再发生纠纷的概率相对更低。1、时间周期不同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二审普通程序审限3个月;特殊情况审限可延长。登记离婚: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制作离婚协议,目前有离婚冷静期30天的规定,民政局审核通过相关必备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两张两寸单人照片和一份离婚协议)。办理时间在31天到60天之间。2、经济成本不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涉及诉讼费,房产等相关评估费等,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登记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目前不收费。3、程序不同诉讼离婚:经过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案件受理、开庭审理、判决等程序;登记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4、法律效力不同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及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效力,如一方拒不履行,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基础上形成,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需要经过系列程序,主要包括确定管辖法院、立案、开庭审理、判决、执行,但并非每个案件都经历所有程序。离婚诉讼管辖法院:通常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围绕具体诉讼请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立案。开庭审理: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判决、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住所地一般是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为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下列情形除外: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围绕具体诉讼请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则予以释明。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1、诉前材料准备围绕具体诉讼请求,一般需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相应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或线索。2、提交立案申请立案可以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线上方式如电子诉讼平台等,线下方式是指直接去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邮寄方式是指将立案材料邮寄到法院指定地址进行立案申请。3、案件受理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则予以释明。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接受材料后,如原告同意调解的,法院必须对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如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取得成功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发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告知原告限期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4.答辩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标签: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