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至3日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章程中,对少先队性质作了阐述,并规定了入队年龄、队歌、入队誓词等条款,是少先队的重要资答档料。
队章的修改使队章既芦厅符合变化了的实际,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又保持基本内容的稳定。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时代特色和清哗乱儿童特色,体现了对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尊重,进一步强调了少先队组织的正面教育。队章对少先队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扩展资料:
章程内容——队员
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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