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是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办法。
2021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中华档搏弊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发布修册早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行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州伍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银亩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橘首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标签:记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