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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预防性疫苗等不纳入基本医保!以后都要自费吗?

2024-03-24 22:28:37 编辑:join 浏览量:585

国家医保局:预防性疫苗等不纳入基本医保!以后都要自费吗?

7月最后一天,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为8月20日即将到来的药品集采拉开序幕,《办法》中多次提及基础用药和药物经济学等关键词,明确指出八类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去掉了乙类OTC药品和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测试剂。同时在附录中增加条款,原则上不再新增OTC药品。

总体来说,这一次对于整体药品目录的增减幅度虽然不会太大,但是长期的方法性改变,会对所有的药品、产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八类不得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中去掉了乙类OTC药品和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测试剂。

并在附录中增加,原则上《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

还规定调出《药品目录》的五种药品,包含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及“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办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底推行的4+7、带量采购、药价谈判等措施,透露出医改的明确目标,医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让人民用得起药,用上好药,是医改着重关注的,集采中也确实体现了这一原则,不光纳入医保的药物进行谈判降价,未纳入医保的药物也进行谈判降价。

另一层面医保资金将进一步收紧,在基层,拿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增加性功能的药品、酒制剂等情况较为多见,更有地方出现用医保卡刷牛奶、洗衣液等生活用品的现象,过去有些地方刚医保政策已经提出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和生活用品等,主要原因是涉嫌盗刷国家医保资金,以往仅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执行不一,此次国家正式出台文件,今后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保监管会更加严格。

相比起征求意见,去掉允许医疗机构与纳入医保药物价格的二次议价,并且没有明确谈判药品的续约次数以及续约期。

调出预防性疫苗,调入新冠肺炎用药

对于预防性的疫苗不纳入医保,很多人觉得不太理解。

对此专家表示,医保一直以来对哪些药品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都有明确的规定,政府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与医保目录药品是两个不容的资金渠道,分属于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保体系,同时两者也是相互衔接配合的。

按照2019年12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的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资金来自于财政的公卫资金而非医保。

人们平时熟知的“一类苗”就是免疫规划疫苗,比如乙肝疫苗、卡界苗、百白破疫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则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而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国家医保局出台《用药管理办法》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基本医保的支付范围,有利于发挥基本医保保障功能,更好的减轻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

文件的出台对疫苗企业的股票也有所影响,一定程度是对政策的误解造成。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药品目录的增减幅度可能不会太大,但长期的方法性改变,会对所有的药品、产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WHO有一个药品示范目录,其中一些是基础药品,是为了人类优先健康的药品,对于其定义,在年代的变化中,也是不断改变的。

医药行业、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因为他的技术含量是非常高的,每年都会有不断的改变,有一些新药产生,一些原研药过期,那么为了人类的健康,就需要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以保证大家最及时、最有效的用上新药。

同时8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把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列在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的首位。

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副主委吴晶认为,把新冠肺炎用药放在首位,就是要把救急救命的好药放在首位,今后什么样的药品进入目录,那一定时能给老百姓带来更长的生存期、活得更好的药品,是有客观的指标去评价它,想让这些药更多的进入到目录中来。

另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逐步扩大医保的覆盖范围,疫情以来,国家对所有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了先救治后结算的方式,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截止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而对于企业来讲,经过过去两轮药价谈判,产品谈判常态化,药品目录调进调出常态化。

进入目录的药品,要担心价格谈下来,销量还上不去的情况。

调整成为常态,关注支付标准上的变化

未来患者在用药的时候会出现困惑,为何同样品种的药品有的能报销,有的能报一部分,医生的解释就很重要,这都是后期需要落实,并且对外透明化的内容。

要让人们了解药物报销的准则,先要明确甲乙类药品分类的定义,《办法》中明确甲乙类药品分类的定义,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同时指出,协议期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中药饮片的分类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支付程序上,甲类药品支付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医保用药支付条件上,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并且突出“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以及“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除了八类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之外,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包含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从剔出的药品来看,把过去那些安全性有问题,和现在新上来的药相比,可能疗效不如现在的药好,甚至比现在的药还贵,可能就会面临出局的危险。

不会从数量进行去限制它,目标就是让老百姓用上该用的药,进是该进,出也是该出,都是有科学的评审标准的。

回溯2001年之前,进入药品目录主要依靠专家的经验来进行投票和遴选,2002年开始,用了一些询证的方法,而2010年之后,又把方法和格式变得更加标准化了,而今年新的政策的改变,实际上也把询证医学作为非常重要的改善。

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组织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符合当年《药品目录》调整条件的全部药品进行评审,并对三种药品提出了按规定提交药物经济学资料的要求。

第一种未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或政府定价药品;

第二种建议可以调出的药品,不同于直接调出的药品,需按照提交药物经济学资料;

第三种建议调整限定支付范围,同时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

在未来,我们可以看到,关于现在说的某些药品可能确实存在一些鱼目混珠的情况,可能一些跨界的,在别的生活上的作用的药品也被纳入了,以后这种情况越来越不可能了,这对药企也是一种启示。

同时,在定价方面也在不断改善。

过去的定价上,医保部门并不完全是定价的部门,定价的部门是发改委,这其中有一些沟壑,而一些创新药还没有形成好的标准形机制,现在会有一些专家从药物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切入。

并且药品价格,随着目录的变化还会变化。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的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有进有出,是一件好事。

因为国家医疗保障正在提高我们的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把更好的救命救急好药放出来,把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有问题的药品调出去,所以现在出台的文件,代表着管理能力的提升,在能力的提升上使用了更好的工具,比如说更多的证据、依据来进行调整,而不是凭之前的专家意见、经验来定。

全国一盘棋,从目录结构看地方增补

从今年1月起,各省市已陆续启动了将省增补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截止目前,已有1000多种药品被剔除。

现在医保目录全国统一,地方医保逐步退出,如何兼顾不同地方的需求?

2019年9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会议确定了关于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方式:地方增补的目录将按“442原则”在三年内消化完成,分别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进行废除。

这意味着,地方医保目录的“缓出”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就发文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医保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此次《办法》将新药品目录分为凡药、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中药饮片五部分,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增补的药品单列。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收载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收载中成药和民族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收载谈判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收载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并规定不得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饮片。

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副主委吴晶认为,这个政策是从去年就已提出,这也是出于公平性的考虑。不同省份的人,自出生起用的就是不一样的药品。那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全国一盘棋,医保目录要统一。

在解决过程中,也兼顾了很多其他问题,从2017年起的医保谈判,其实就是给省级目录的药品一个机会,如果你的药品真的好,得到了老百姓、医生、专家的认可,就可以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

在2020年的调整方案中,如果你在曾经在5个省的医保目录里,今年你就可以申请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很多基层医疗人员也曾提出过,目录的调整应该更好的增加系统性和公开性。

实际上,改革是汇集民生的,为百姓着想的,像澳大利亚、日本的药品专家评审团是完全公开透明的,专家指出在这一点上还有所欠缺,需要改进。

标签:医保,自费,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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