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008(元/人.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008(元/人.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注:17008为200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8348(元)乘以60%所得
标签:保障金,残疾人,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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