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明确年内将启动一批毕物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
福州、厦门今年年底前要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今后每年年初应公布一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计划;要把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明确规模比例。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拥有部分产权,其余产权份额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持手镇液有。共有产权住房只能自住,不得擅自出租、转借、改变用途。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我省将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行为,严查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旅链等行为。
商品房销售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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