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裁定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原告方广药1081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这一判决显然并非加多宝所想得到的,亮迟在法庭宣判后,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广州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而随着这一诉中禁令案宣判,围绕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之间的商标案、红罐装潢权案将进入集中宣判期。
2012年,广药集团通过法律程序收回“王老吉”品牌。同年,运营“王老吉”多年的加多宝公司推出自有品牌“加多宝”凉茶。那一年加多宝冠名的第一季“中国好声音”也让加多宝家喻户晓。
不仅如此,加多宝铺天盖地的广告也接踵袭来。“全国销量领先的凉茶改名加多宝”“每销售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宣传语被消费者熟知。
然而,加多宝的“一夜成名”背后有长期的未雨绸缪。加多宝母公司是香港鸿道集团,在“王老吉”品牌租赁期限未到时,王老吉的品牌所有者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要求提高租赁价格或收回品牌,双方没有谈拢。
在此之前,鸿道集团于2002年和2003年分别与广药集团签订两个补充协议,将品牌租赁期限延伸到2020年。据媒体报道,因为这两份补充协议签订期间,鸿道集团曾向广药集团领导行贿,所以广药不承认后敬启李两份协议。
2010年,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致律师函,接着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品牌授权广粮实业,但是加多宝声明表示反对。
2011年底,“王老吉”商标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而同年,广药集团也推出了红罐装王老吉。
然而,鸿道集团对仲裁决定不以为意,并以广药推出曾经独家授权给自己的红罐王老吉而将广药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仲裁委的仲裁决定。当年,北京一中院作出判决,驳回鸿道集团请求,维持裁决。
知名品牌与市场战略咨询机构Millward Brown Vermeer高级战略总旁备监张承良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加多宝对于品牌的运作能力非常强,它运作下的“王老吉”品牌开创了凉茶这个细分领域,并且带动了“和其正”等品牌,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营销案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多宝赔千万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王老吉大战加多宝:前者索赔46亿 后者或白干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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