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死缓,判决书当中有这样一条是说,认为夜闯者未必有伤害这对父子的真实想法,而这对父子痛下杀手,则是构成防卫不当,但是这种凳液判决,却引起了社会上的巨大反响以及讨论,有人半夜闯入我家,在我家大门上留下很多的痕迹,这还不代表要伤害我吗?
上级机关对此案,目前还并没有开始实行复查,最后结果也没并没有给出相应的结论,当然这指的是在一审判决结束之后,要求二审的基础上,我个人觉得有关部门在量刑方面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但是在这种考量之上,是不是应该根据天理,国法,人情,三项以及法律的以证据为准绳的规则,来进行详细的研判。
要知道此次案件的结果会关联着以后社会上的一些后续发展,我姿睁们这些普通百姓该如何应对,如果真的遇到半夜三更砸门的这些人,或者干脆说是匪徒要进入我的家门伤害我,我却不能合理的正当防卫,那么将来我们又该如何自处,所以这次事件真的应该慎重慎重再慎重的对待。
而且这次事件中一个决定性的事实是,闯入家中的不只是一个人,甚至有五六个人,这就是聚众闹事,甚至有团伙作案的嫌疑一群人,注意,是一群人用暴力手段砸开我们家的大门,这对父子先后对这些人进行了反击,而最后一个人也就是受害者,是在与这对父子打斗纠缠中,发生不幸,如果这都不能算是自卫反击,如果这都要判死缓的话,那么真的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情迹粗岁一定还会有另外的转机,因为,这种结果一定也会被发现有瑕疵,所以会有,重新办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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