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戏法”,也就是在同一场比赛中比赛中“连中三元”连进三个球。帽子戏法,最早出现在1858年。当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连续3次击中门柱得分而被奖励一顶帽子,是第一个获此奖励的板球手。“帽子戏法”(英文为兆碰hat-trick)作为一个专用词出现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后来,“帽子戏法”被广泛应用于体育比赛中。在足球比赛中,“帽子戏法”指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3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但不包括在决定比赛胜负的点球大战中的进球。另外,“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不只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形容连续3次的成功。帽子戏法源于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书中说到一位制帽匠能够出神入化地用帽子变戏法。后来,英国板球协会借用其意,给连续三次击中门柱或横木、使对方3人出局的每个投手奖帽子一顶,以显示其出神入化的投球技巧,这便是板球的“帽子戏法”。1858年这个说法首次使用,用来描述英国著名板球手HH·斯蒂芬森连续3次击中门柱得分,赛后为他举办的庆功会上,他得到一顶帽子作为欢庆的礼物。板球和美国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掷的速度越快越好,对方击球越远越好。自有板球以来,凡进板球场观赛的球迷都严格遵守着一条规矩:一迈进球场大门便须脱帽,这意味着对球场上所有球员、裁判和观众的尊重。因此,帽子就代表了尊重。一般说来,如果一名投球手连续投出3个好球而将对方3名球员淘汰出局,是件相当神奇的事。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裁判便授予那个投手一顶帽子,作为一种至上的荣誉象征。简言之,“帽子戏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连续用3个球得分而获得一顶帽子鼓励。20世纪,hat trick很快被引用到其它体育比赛中,如hockey(曲棍球)、baseball(棒球)和soccer(足球)等,指参赛者在同一场比赛中独中三元、连续三次得分的佳绩。其具体含意就是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踢进对方球门三个球。1958年世界杯巴西对法国的半决赛中,贝利一人连入三球,淘汰了法国队,《贝利自传》将此次辉煌辟为一章节,题目就叫“帽子戏法”。“帽子戏法”的说法,在中国流行较晚,大约始于中译本《贝利自传》的问世。19世纪70年代,这个词才出现在印刷品中。随着时间的推移,hat trick不仅仅指球员得分,也可指代任何连续三次发生的事情。1974年,族山谈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成为所在政党的党首,并在1979年到1987年间史无前例地连续三次赢得大选。三度竞选连获成功,这史无前例的成就,美国《时代周刊》当时称之为“玛格丽特·撒切尔帽子戏法”。其原话为:In 1974 she became party leader and went on to achieve an unprecedented hat-trick of election victories from 1979 to 1987。(在1974年她成为党首,并且史无前例地在从1979到1987年的选举中连续获胜,上演“帽子戏法”。)可见,“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也不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来形容任何唯喊连续3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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