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仅对卖梁碧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扣2分;若违规交易笔橡仔举数达96笔以上,每次扣12分。
二、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扣1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48分。
三、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48分;若卖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的,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扣48分。
四、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1、 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五、淘宝对单个商品涉嫌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单个商品降权30天,多次发生的,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扩展资料
卖家“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戚高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卖家的虚假交易行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极不良的社会影响;
2、研究规避淘宝监管的虚假交易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3、通过大批量不当注册账户实施群体性虚假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淘宝,虚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