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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2023-03-06 22:04:41 编辑:join 浏览量:610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遭受家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起诉离婚时要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公安局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以及证人证言等,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具体如下: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

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4、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暂时与施暴者隔离;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法院会做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受害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标签:家暴,离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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