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 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 不动产登记 机构,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登记原因证明等相关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模运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旦族梁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穗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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