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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内容

2023-06-28 17:46:05 编辑:join 浏览量:544

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内容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认真地、全面地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从指导思想上进行了拨乱反正,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确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指导方针。从而使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够沿着一条新的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 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全会果断地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已不适用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从1979年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全会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所有这些在我国的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都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 全会对经济发展问题作出了如下决猜闷策: 一、对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必须进行调整 全会指出,由于林彪和“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进行妥善携或解决。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1979、1980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修改后提交五届人大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 二、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 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分集中,必须加以改革。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权力,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减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尽快把农业搞上去 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认为,全党目前穗隐弯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具体措施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障,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1971—1975年“一定5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 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降低10%到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它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 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村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全会还指出,城乡人民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各种决策,确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道路,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现改革开放,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主义的理论和政策、路线、方针,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路线。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这条正确路线指引下,在坚决推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党领导全国人民紧紧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开辟了党的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国家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经济领域,工农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国家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大大提高。在政治领域,尽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安定因素甚多,但是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在思想领域,那种死气沉沉的僵化局面,已被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潮流所冲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景象正在逐步形成。在文化领域,科技、教育、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事业逢勃发展,欣欣向荣。在军事国防领域,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外交领域和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外交格局的调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实践,使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大大提高。总之,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这条路线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中央集体智慧的结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 , 中国共产党围绕着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政策创新。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 , 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中心 ,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形成了党的总政策 , 并构建了全新的政策体系。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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