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地方官员叫大计。大计和京察一样,也是三年一行,以寅、巳、申、亥年实施。其做法是从州县官至府、道、司层层考察属官。而后汇送督抚,判定后题报吏部。考核标准与京察相同,只是优判拆等者叫“卓异”。陵谈凡荐举卓异者,经吏部复核后,进京引见,注册,加官一级,以待升迁。
京察和大计中不合“四格”的要进行参劾。参劾有六法,分别是:“不谨”,即行止有亏,败伦伤化;“罢软”,即庸怯无能;“浮躁”,即轻佻狂妄;“才力不及”,即无法胜任。另两类是“年老”、“有疾”。其中凡不谨、罢软者革职处分,浮躁者降一级使用,才力不及降二级使用,年长、有疾者则令休致、免职退休。
一直以来,清政府都很重视京察、大计,特别是康熙、雍正、乾隆三帝最为认真。康熙自二十二年(1683)至六十一年(1722)间,共举行大计14次,计举卓异官员570人,纠参罢斥贪酷官员509人、不谨官员922人、罢软官员412人、年老官员1215人尺冲碰、有疾官员699人、才力不及官员736人、浮躁官员537人。总共纠参罢斥、更换官员5030人。乾隆执政的60年间共举行京察大计33次,也纠弹参罢大批不合“四格”的官员。在清朝前期,京察和大计对各级官员还是起了督促警示作用的。到了清朝后期,吏治逐渐腐败,京察、大计只是徒具形式,不过敷衍塞责、走过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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