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基数
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轿首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没有工作的人,以各升谨地的低保标准作为缴闭笑数费基准。
二、缴存比例:(一般为缴存基数的5%~12%)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一)、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资料: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缴存比例、百度百科--个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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