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尽管《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的编纂,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但是《民法总则》的实施,并不代表着《民法通则》的废止。2017年第66号主席令中,只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没有明确同时废止《民法通则》,且在《民法总则》中也只是规定“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没有废止《民法通则》。因此,《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将在一段时间内并存共用。在并存共用的阶段,对于两法均有规定的内容,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对于《民法总则》中纳源孙没有规定但在《民法通洞链则》中有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两法均未规定的事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法总则》规定裂郑:“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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