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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宋代的科举考试分几级?

2023-07-13 22:52:11 编辑:join 浏览量:580

什么是宋代的科举考试分几级?

宋代的科举考试分为州试、省试、殿试3级。

州试时,由州通判(朝廷派往各州监督知州的官员)主持进士科考试,以州之录事参军(协助州长官纠察诸曹掾的官员)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如果考官不通经义,则需另选考官,但必须由州通判监考。考试完毕,考官必须用朱笔批阅试卷,凡回答正确的写“通”,回答不正确的写“不”。考官和监考官最后还要在试卷末尾链衫签署姓名。凡取中的考生名单及其试卷都要在秋天呈报礼部。最初规定:凡是家中高祖以内有犯死罪的“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都不准参加科举考试。

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参枯唤笑加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的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或“贡生”。他们须将自己的家世、年龄、籍贯、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等如实写明,呈交礼部。这些考生们要10人相保,如果发现有人弄虚作假、违反科举中的规定,这10人就要连坐,取消考试资格。为了保证远地考生能有条件来京师参加考试,公元969年,宋太祖曾下令西川、山南、荆湖等道的官府对考生提供来往路费。只是这个做法没有继续实行下去,偶尔行之。

礼部主持的省试在春季举行。主持省试的官员由皇帝任命,往往是由六部尚书、翰林学士知贡举。宋朝初年,礼部考场的限制较宽,考生进入考场时可以携带很多东西。1005年,宋真宗规定:“举人除书案外,不许将茶橱、蜡烛等入;除官韵外,不得怀挟书策,犯者扶出,殿一举。”就是说只有考诗赋的时候才准携带《切韵》《玉篇》等进入考场,如果发现挟带其他书籍或交头接耳,立即赶出考场,并且停止参加科考1次。考试完毕,考生的试卷要弥封用印,送知贡举官评定高下,然后把评定结果也密封起来,再进行第二轮批阅评定成绩,最后根据几次的批阅确定出试卷的正式成绩。

宋代礼部的省试都在白天进行,改变没含了唐代以来夜以继日、点蜡答卷的做法。对进士科的考试,在考场待遇方面要优于其他各科。进士科的考场“所坐设位供帐甚盛,有司具茶汤饮浆”。其他各科考试时,“则悉撤帐幕、毡席之类,亦无茶汤”。考生实在渴得不行了,便只好喝砚台中的墨汁,往往人人弄得嘴上都是黑墨汁。欧阳修曾写了一首诗道:“焚香礼进士,撤幕待经生。”

省试以后,还要经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公元972年,宋太祖赵匡胤在讲武殿亲自召见了礼部录取的进士和诸科及第者28人,这是宋代皇帝第一次亲自与科举考生接触。宋真宗制定了《亲试进士条例》,对殿试的程序和细节作了详细的规定。殿试的时候,殿两廊张挂帷幕,排列着几席,上面标明考生姓名。考试前一天,于宫阙外墙发表入场次序。第二天,考生便依次入席。答完的试卷,交给宫中的太监,由太监收齐交给编排官,揭去卷首的姓名、籍贯,另以号数编排。再交给弥封官将试卷誊写校核,然后加盖御书院印章,送给考官们批阅评定。批阅完的试卷,还要把评定的结果弥封起来,交由复考官再次评定。最后由编排官检阅两次评定的异同,如果发现两次评定的成绩相差很大,就进行第三次批阅。若仍然得不出一致的结论,就以相近两次评定意见定出最后的成绩。再根据试卷的号码查出答卷人的籍贯、姓名,按成绩分成等级。各等级的名册及其试卷最后都交给皇帝审批。殿试的成绩分为5等:一为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二为才思该通、文理周密;三为文理俱通;四为文理中平;五为文理疏浅。以第一、二等作为赐进士及第,以第三等赐进士出身,以第四、五等赐同进士出身,还要赐给考中进士的人绿袍和笏。皇帝将三甲的名单确定下来以后,便由人在殿前唱名宣布,称为“临轩唱第”。宋初殿试时,如果考生们对考题不明白,可以提出疑问,由出题官予以解释,但是这样往往造成考场秩序混乱。1034年,宋仁宗诏令考题由御药院刊印,不准考生们离开位子去提问问题了。最初考中第一名的进士,与其他人一样,必须自己雇鞍马归第。1015年,宋真宗规定,考中进士第一名的人,由朝廷卫尉寺的金吾司出仪做前导,更加提高了第一名进士的地位。按照习惯,考中的进士必须依照名次出钱若干,用来组织庆祝活动。有些名列前茅的考生由于贫穷无钱而被迫借高利贷。1073年,宋神宗下令赐给进士及第钱3000缗、诸科700缗,作为举行庆祝活动的费用。从此以后,每次科举考试后,皇帝都要赐给考生一定数量的钱作为举行庆祝活动的费用。赵匡胤举行殿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官僚贵族弄权舞弊。他说:“向者登科各级,多为势家所取,塞孤贫之路。今朕躬亲临试,以可否进退,尽革前弊矣。”实际上,宋太祖举行殿试还有更深刻的原因,皇帝亲自掌握殿试,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所有的被录取的考生都成为天子的“门生”,可以避免唐代以来主考官和考生建立“恩师”、“门生”的特殊关系。

宋初,由于每次所取人数的多少由皇帝临时决定,所以参加考试的考生总有1/3或2/3的考生落第。有的人多次省试都通过了,却在殿试中被黜落,不免产生怨恨情绪,对稳定统治秩序十分不利。有个考生叫张元,因为多次殿试都落第了,一气之下竟然投奔西夏去了。由于科举考试对考生的前途影响非常大,许多考生把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作为惟一的出路,因此如果考试结果不遂意的话,就往往起来闹事。1057年,著名的文学家欧阳修知贡举,主持礼部省试。欧阳修是宋代文学革新运动的领袖,很不满意当时的知识分子竞相以生僻的词语怪句来标榜,致使文风渐渐失去淳朴。于是,他通过科举考试对当时社会上盛行的“一切险怪奇涩之文”大加贬抑。放榜时,当时社会推崇的“文章之士”没有一个被录取。于是,这些考生鼓噪起来,一些考生还趁着欧阳修上朝时聚众斥骂他,连街上巡逻的土兵都制止不住,还有一些人给他写匿名信,恐吓他。当时逗留在京师中的科举考生经常有六七千人,遇到国家有事不能正常举行科举考试时,就可能耽搁十几年找不到出路。有些穷苦书生由于殿试落第无力还乡而流落街头,甚至投河自杀。这些情况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是非常不利的。因此,1057年,宋仁宗在殿试的时候,决定“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这一安抚措施保证了所有参加殿试的考生都能取得功名,随后这个做法就成为常制了。

为了笼络人心,巩固统治秩序,吸纳社会精英,宋代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唐代每次进士及第的人数最多的时候也只有二三十人,宋朝时扩大了10多倍,一般总有二三百人,最多的时候有五六百人。公元970年,宋太祖曾诏令录取参加过15次科举考试但都落第的贡士106人,特赐本科出身。公元977年,宋太宗在录取进士及诸科及第者300人以外,又录取参加科举考试10次至15次落第者180多人,并赐出身。公元985年,除了正式录取的名额以外,宋太宗又在落第的考生中再一次进行考试,录取了数百人。后来对于在省试中多次落榜的人另立名册上报皇上,准许他们陪同考生参加殿试,叫作“附试”,称这些人为“特奏名”,这实际上是为他们参加殿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特奏名的人数很多。公元1000年,参加殿试的考生达840多人,另外又有“特奏名”900多人。宋代科举取士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对于考生的要求很松。宋太宗时,有个考生赵昌国上书要求应考百篇科(就是在1天之内可以作出百篇诗文),宋太宗答应了,为他出题,拟了20个字,令他以每个字为题赋5首律诗。结果他从早到天黑,仅仅完成了数十首,而且质量也不高。即便如此,宋太宗还是特赐及第,以劝来者。皇帝之所以这样优待考生,大规模地录取考生,目的是为了拉拢中小地主中的知识分子。唐代科举考试的取士数量很少,所以有不少知识分子在不满朝廷的腐败政治时,就投入到农民起义军中去。农民起义领袖王仙芝就是一个落第的进士。宋代统治者吸取唐朝的教训,广开科举人仕之门,使人人都有通过科举考试走向仕途的希望,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走向政府的对立面的。特别是在正式录取名额之外,又录取大量的特奏名,更对考生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为了取得一官半职,一次一次地参加科举考试,一直考到老。扩大科举取士的数量,对于巩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手段。然而,过着寄生生活的封建官吏数量越大,广大农民受到的剥削和压迫就越重。

司马光任宰相时,曾建议设置经明行修科,由朝廷文臣推荐,直接到礼部参加省试,目的是“以勉励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而且规定这些人如果在礼部的省试中没有被录取,仍然可以按特奏名参加殿试,实际上是为朝廷官员的亲朋们又多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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