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推荐 编辑同志:我现在是泰州弹力衫厂全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从1959年开始参加工作,1961年下放到农村,1985年经市劳动部门批准在该厂工作,当时订的是计划外合同,直至1991年正轮派式转为计划内全民合同制工人。我今年已56岁,请问我退休时的连续工龄如何计算?1959年~1961年参加工作的3年工龄算不算?江苏毛嘉祥毛嘉祥同志:来腊吵贺信收悉。你信中询问的关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部工资局(62)中劳薪字第186号、(64)中劳薪字第344号、(64)中劳薪字第522号和中央国务院中发(1966)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你的情况如符合下列情况,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1.解放后由于精简机构、关厂、并厂或者缩减生产被精简回乡、回家,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曾经自行离职,离职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2.解放后由于所在私营企业单位歇业而离职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不论是经统一分配参加工作的,还是被政府劳动部门介绍参加工作的,他们离职以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重新参加工作碰团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本文共计1页) 如何获取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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