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介绍电子盯大漏游戏
依据《规定》,国家支持、鼓励的未成年人节目包括含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护未成年人情感,体现人文关怀;普及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等内容。
未成年人节目禁止14项内容,包括不得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不得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得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禁止宣传、介绍各类电子游戏;禁止渲染帮会、黑社会组织的各类仪式凯烂;不得过分强调或者过度表现财富、社会地位;不得表现违反社会公共仿慧道德、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举止行为等。
不得制作、传播的未成年人节目类型包括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披露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受害人的教育、警示类节目;未成年人参与的选秀类节目。
二、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
《规定》提出,未成年人节目应避免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例如,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
并且,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规定》还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定义】本规定所称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是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本规定所称学校寒暑假是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在地、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注册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段。
第三十八条【非未成年人节目规范】未构成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但节目中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等内容,有关内容规范和法律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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