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原文是出自哪里?
出自:《左传·隐公元年》: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唯橡纤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17)?”对曰:“姜氏何厌之有(18)?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指仿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译文:祭仲说“都城超过了三百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按先王的规定,大的都城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如凯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大小不合法度,违反了先王的制度,这会使您受不了。”庄公回答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怎能避开这祸害呢?”祭仲说道:“姜氏有什么可满足呢?不如早些处置共叔段,不让他的势力蔓延。如果蔓延开来,就难对付了。蔓延开的野草都除不掉,更何况是您习卜受宠的兄弟呢?”庄公说“干多了不仁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取灭亡,您暂且等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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