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风是:浪漫主义、美好幻想的风格。朋克风格也指一种不羁、不服从的穿搭风格,或指一种行事不羁、不受世俗眼光看待的行事风格。
朋克文化从舞台走向生活,他们开始在表演以外的各个层面表现他们彻底革命的决心:穿上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
原始朋克(Proto-Punk)又叫前朋克!前朋克发生在美国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当时的一些乐队在简约主义的思绪下,开始尝试创作粗糙的摇滚乐。
当时以the Velvet Underground为代表的这种乐队,并非有意识地早肢扮演“重建摇滚乐,还摇滚乐质朴本质,推翻被美化的摇滚乐”这一好斗的角色。
所做的一切只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反应。尽管他们的音乐并未全面带出日后朋克的影子,但至少他们已开始关注朋克租睁塌文化的最深层精髓,只是不够反叛罢了。
朋克最终发现并延伸了前朋弊圆克含糊的朴素精神,并把彻底的造反精神融入前朋克粗糙的音乐,创造出一种挑战社会、否定美化摇滚的时代强音,并被无数的青年接受,得以开创朋克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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