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并没有交代谁是凶手,一是为了更贴近真实案例,另一个也是想说明很多时候是找不到真凶的,或者真凶就是你身边看似很普通的平常人。但大体上可以断定凶手是朴宪乔。
电影取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改编而成,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县城里,接连发生了多起奸杀案,警探调查多年都未能破案。
导演在处理这个带有侦探案件的时候,没有过多的去制造惊喜与悬念,仅仅是按部就班的按照警察查案的过程叙述电影,所以从叙事结构上,可以说是非常普通的顺序叙述。
拓展资料:
在电影中从已知的证据中可以得出:
1.凶手只在雨夜杀人,作案手段一致,都是用女死者的内衣裤将其勒死。
2.凶手的手很柔软,并且喜欢在案发的当夜想电台点播同一首歌曲。这一点完全符合朴宪乔的犯罪嫌疑。
3.目击证人傻子在临死前对着嫌疑犯朴宪乔的照片说到:
“你知道火有多热,火好热!热啊...”
4,影片结尾处,宋江昊十几年之后又回到那个麦田水沟里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告诉他:前不久有一个也来到这里,说自己曾经在这里做过一件事,并且那个人长的普普通通。
5,在死者的衣服上找着了精液,但是DNA分析断定和犯罪嫌疑人朴宪乔并不一致。
从这些结论里大体上可以断定凶手是朴宪乔,但是DNA分析却指出死者衣服上的精液并不是朴宪乔的精液。
笔者认为精液是在衣服上,而不是在死者的阴道里,所以据此可以猜测死者衣服上的精液并非是朴宪乔的,很可能是那个曾经被怀疑的手淫男的,因为死者地点是那个手淫男经常在手淫的地方,所以这个可能是很大的,那么朴宪乔就是凶手。
但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傻子死前的“你知道火有多热,火好热!热啊...”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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