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法则一般指米兰达警告。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又称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s),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
起源于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猜做“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中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所撰写的判决书。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早兆猛,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米兰达法则内容:
“宪法要求我告知你以下权利: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陆桥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决定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回答问题,你仍然有权利在任何时候停止回答,直到你和律师谈话。
5、了解和理解了向你解释的权利后,你愿意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回答我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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