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运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对大广坝水电开发公司变压器的运行、维护、操作和事故处理作了具体规定,适
用大广坝水电开发公司变压器的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
水电部颁发的《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1982;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厂家有关技术资料
3. 运行规定
3.1 变压器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可按铭牌规定运行。
3.2 无论变压器分接头在任何位置,如果所加一次渣洞答电压不超过相应
额定值的5%,则变压器二次侧可带额定电流。
3.3 主变压器分接头运行位置按中调要求确定,近区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坝顶变压器、
励磁变压器的运行挡位按生产部通知单确定。
3.4 分接开关的切换必须在变压器停电状态下进行。
3.5 220KV主变压器冷却器运行规定。
3.5.1 主变压器不允许在无冷却器条件下运行,冷却器工作电源两段均正常投入使用,并互为备用。
3.5.2 主变压器冷却器共三组,正常运行时,一组主用,一组辅助,一组备用,每月应按规
定进行一次定期轮换。
3.5.3 当冷却器全停时,在变压器上层油温不超过80℃的条件下,变压器满负荷运行最长允
许运行时间从冷却器全停时算起不得超过30分钟。
3.5.4 主变冷却器easy继电器运行规定
3.5.4.1 正常运行时两个指示灯在闪烁。调试状态时指示灯亮但不闪烁。
3.5.4.2 正常运行时,显示屏显示ESC.AC及时间。如检查接点的动作情况,则按两次OK键后显示屏出现“PROGRAMA、STOP”等字,按向上或向下键移动光标到PROGRAMA后再按OK键,出现梯形图,可以检查相应的接点是否接通或断开(接点接通显粗线,断开为细线)。退出梯形图时操作ESC键即可。
3.5.4.3 easy控制继电器退出运行操作,按两次OK键后把光标移动到“STOP”后按OK键这时“STOP”变为“RUN”,程序退出运行,再按OK键进入可以编辑状态。如需投入运行则按ESC键后把光标移到“RUN”,再按OK键即可。这时“RUN”变为“STOP”。然后按ESC键回到首页。
3.6 变压器温度极限规定
3.6.1 油浸式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经常监视其上层油温不得超过下表规定值,同时应监视变压器各部温升不超过规范规定的数值。
变 压 器 220KV 近区变
上层油温运行极限值如慧 80℃ 95℃
3.6.2 干式变压器线圈外表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3.7 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的注意事项。
3.7.1 过负荷前和过负荷终了要记录变压器上层温度,环境温度及时间。颤斗
3.7.2 在过负荷时间内每20分钟记录一次上层温度和过负荷电流值,每小时记录一次环境温度。当上层油温或各部温升已到最高值时,不论负荷和时间是否达到表中数值,均应停止过负荷。
3.7.3 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其冷却器应全部投入运行。
3.7.4 变压器允许事故过负荷倍数及时间
3.8 变压器绝绝缘电阻的规定
3.8.1 凡额定电压1000V以上的线圈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凡额定电压在1000以下的线圈用500V或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3.8.2 变压器的绝缘吸收比R60/R15不低于1.3。
3.8.3 主变压器绝缘电阻不得低于前次在相同温度下所测值的 70%。
3.8.4 厂用变绝缘电阻值最低不得小于1KV电压1MΩ,并与上次测量结果比较不得低于上次测量的50%。
4 运行操作
4.1 一般操作
4.1.1 变压器检修完毕操作前,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a. 有关工作票全部收回并办理结束,并由工作负责人详细地作出书面交代,拆除所有安全措施(接地线、标示牌、临时遮拦等),恢复常设措施(遮拦、警告牌);
b. 按规定对变压器进行全面检查;
c. 测定变压器绝缘电阻合格,测定冷却器电机绝缘合格,冷却装置试运转正常。
d. 新安装或检修注油后的变压器应启动全部冷却器运行一定时间,如有残留气体要注意排
出,特别是瓦斯继电器内的气体。
4.1.2 变压器合闸送电前,必须先将其保护装置投入,并检查工作正常,冷却器投入手动或自动启动。
4.1.3 变压器送电操作,必须先合上刀闸(先合电源侧刀闸,后合负荷侧刀闸),然后合上断路器,停电操作相反。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从变压器低压侧充电。当从变压器高压侧充电时应投入中性点接地刀闸,充电完毕后再根据中调要求拉开或不拉。
4.1.4 主变压器中性点刀闸的投入和切除由中调决定(一般是220KV I、II段母线分段运行时必须保证每段母线有一台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运行,如只有一段母线运行或两段母线合母联运行时也应有一台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为了防止操作过电压,正常运行时,2B或3B的主变中性点刀闸必须投入。当需要投运或停
运其他主变压器时,在操作前必须将其主变压器中性点先接地,操作完毕后再断开或由中调决定(1B或4B由发电机带主变正常升压除外)。
4.1.5 重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
a. 正常运行和备用中的主变压器,应将重瓦斯保护装置投入跳闸位置;
b. 主变在运行中进行滤油、加油、放油、换硅胶或对瓦斯继电器排气,应将重瓦斯保护投信号位置;
4.2 调压操作:
a. 将变压器停电,断开两侧所有隔离刀闸,并做好安全措施;
b. 切换时要注意内部的响声并在整定位置来回切换数次,磨去接触面的油膜及油污;
c. 测量三相直流电阻合格;
d. 检查分接头指示器与实际位置相符;
e. 调压操作完毕后,解除所设的安全措施。
5 运行维护
5.1 对运行和备用中的主变压器,应进行定期和机动性的检查。
a. 正常运行时,每班检查四次;
b. 新投入或检修后的变压器第一次带负荷时应进行机动性检查;
c. 每日晚班负荷高峰时,进行一次熄灯检查,主要检查接头各处有无放电火花、电晕及过热烧红现象;
d. 每次短路故障后,应立即进行检查;
e. 变压器在过负荷运行中或天气恶劣时应进行机动性检查。
5.2 变压器的巡回检查项目:
a. 变压器的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b. 油枕及套管油色油面正常,无漏油,呼吸器内硅胶不变色;
c. 套管清洁、无破损、裂纹、电晕现象,无放电痕迹;
d. 各阀门和所有接洽面有无漏油,防爆管安全膜是否完整;
e. 套管导电部分及各连接处有无放电及发热情况。支持瓷瓶无裂纹、放电现象;
f. 变压器各部温度是否正常;
g. 冷却器有无停转、慢转、振动和异音;
h. 电缆有无破损、腐蚀、电晕等现象;
i. 变压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j. 瓦斯继电器内有无气体。
6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处理
6.1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异常运行
6.1.1 现象:
a. 鸣声增大或音调异常;
b. 温度显著升高,但未超允许值;
c. 变压器或套管油位低于或高于允许值,油色变化,经试验不合格;
d. 套管出现裂纹、放电痕迹或放电声;
e. 套管螺丝或接线板过热发红;
f. 轻瓦斯保护动作。
处理动作:
a. 在异常运行期间应加强监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并查明原因,尽快消除缺陷;
b. 主变出现异常如需停电处理,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得到调度员同意;
c. 厂用电出现异常如需停电处理,应将该段母线倒换到备用变供电或另一段全带。
6.1.2 变压器温度有不正常升高时,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a. 检查变压器的负荷情况及三相负荷是否平衡;
b. 冷却器是否正常运转;
c. 温度计是否故障而误指示;
d. 散热器与本体温度有无关联;
e. 是否由于漏油或其他原因使油面过低而引起温度上升;
f. 经以上检查未发现问题,应将变压器停电处理。
6.1.3 变压器油位下降处理:
a. 如果油位缓慢下降,应全面检查是否漏油或气温低使油面下降,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或注油;
b. 如果油位急速下降,禁止将瓦斯保护停用,应立即设法制止漏油,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或注油,如无法制止应联系中调停电处理。
6.1.4 轻瓦斯保护动作处理:
a. 检查瓦斯继电器内是否有气体,确定保护是否动作。检查前应将保护压板投入信号,取样后投入跳闸;
b. 通知检修人员取瓦斯内气体和油样进行分析;
c. 向中调申请停电检查,如调度不同意停电,按其命令执行,但必须及时汇报主管生产副总和生产部。如判明为空气,应将气体放出后继续运行,但须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为可燃气体,则申请中调停电处理。
7 事故处理
7.1 主变压器保护配置见发变组保护运行规程。
7.2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事故运行,应立即停电:
a. 变压器内响声很大,不均匀,有爆炸声;
b. 压力释放装置动作,向外喷油、喷火;
c. 变压器漏油到油位指示器下限,并不能及时消除,且油位继续下降;
d. 套管有严重的破损、严重放电闪烙或引起接线头熔断;
e. 变压器着火冒烟;
f. 变压器在正常负荷和相应的冷却条件下,温度异常升高。冷却器全部投入或降低负荷,仍
不能使温度稳定在极限以下;
g. 变压器油质变坏,油色变化,化验不合格。
7.3 重瓦斯保护动作处理:
a. 对变压器外部全部检查,看是否存在破裂、变形、喷油、喷烟、喷火及有严重漏油现象;
b. 取瓦斯气体并判断瓦斯性质;
c. 在停电做好安全措施后,用2500KV摇表测量变压器各线圈的绝缘电阻;
d. 检查二次回路及瓦斯继电器;
e. 以上检查未发现异常,应请示主管生产副总同意后,对变压器递升加压,良好后投入运行;
f. 如判断为可燃气体,不经检查不得送电;
g. 如判明为瓦斯保护误动,应停用该保护,恢复送电,但差动保护必须投入。
7.4 差动保护动作处理:
a. 检查差动保护范围内的一次设备;
b. 测量变压器的绝缘电阻;
c. 查明是否保护装置误动;
d. 如未发现任何故障,汇报中调和主管生产副总同意后,进行递升加压试验,没有问题则投入运行;
e. 如确认差动保护误动,经中调和主管生产副总同意,退出该保护,将变压器投入运行,但重瓦斯保护必须投入;
f. 如差动保护和重瓦斯保护同时动作,表明故障在变压器内部,应对变压器进行内部检查。
7.5 复合电压过电流动作处理:
a. 检查是外部断路器或二次回路故障所造成,则变压器可投入运行;
b. 若不属(a)情况,则须对变压器进行外部检查,查无外部故障征象,经测量变压器绝缘合格,可从变压器高压侧充电,没有问题则投入运行;
c. 若变压器有外部故障征象,应进行内部检查,经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7.6 主变零序保护动作处理:
a. 检查主变高压侧中性点至跳闸断路器处有无明显接地;
b. 对变压器外部及引接线检查;
c. 检查零序保护装置是否误动。
7.7 主变压器着火处理:
a. 停电:如未自动跳闸,应将变压器停电后,拉开断路器两侧刀闸,并切除冷却器电源。如危及邻近设备的安全运行,也应及时联系中调停止邻近设备的运行;
b. 排油: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时,则打开变压器下部油阀,将油排至事故油池,使变压器油面低于火面。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着火时,则不能放油,以防发生严重爆炸;
c. 起动消防水泵,打开消防水阀门向变压器喷雾灭火;
d. 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人员应带上防毒面具,如变压器油流到地面着火时,可用干砂子灭火。干式变压器着火时,严禁用砂子灭火,灭火人员应带好防毒面具。
e. 着火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防止扩大事故或引起人员中毒、烧伤、触电等。
7.8 厂用变压器电流速断保护动作处理:
a. 对变压器高低侧电缆、引线进行全面检查;
b. 做好安全措施,测量变压器的绝缘;
c. 如未发现异常,可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7.9 厂用变压器过流保护动作处理:
a. 对变压器全面检查无异常,断开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从高压侧对变压器充电一次,成功后逐级恢复送电;
b. 如果强送电不成功应做好安全措施,测量变压器绝缘,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
7.10 厂用变压器零序保护动作处理:
a. 对变压器0.4KV电缆进行检查无异常,断开高低压侧断路器,从高压侧对变压器强充电一次,成功后逐级恢复送电;
c. 如果强送电不成功应做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测量变压器低压侧绝缘电阻。
8 设备规范
标签:规程,变压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