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拼音 suǒ,部首户,基本释义为:
处所:场~。住~。各得其~。
2.明代驻兵的地丛谈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指挥~。招待~。
4.a)用于房屋:这~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医院。两~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认识的人。大家~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能。闻~未闻。
古籍解释
?《唐韵》疏举切《集韵》《韵会》爽阻切,?数上声。《说文》伐木声也。从斤,户声。
又处所。《诗·郑风》献于公所。
又《商颂》及尔斯所。
又《汉制》车驾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独断》天子以四海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汪键
又《关西方言》致力于一事为所。所谓绝利一源也。《书·无逸》君子所其无逸。
又《召诰》王敬作所。
又语辞。《论语》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困郑巧
又誓辞。《论语》予所否者。《左传·僖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辞。《礼·檀弓》其高可隐也。《注》谓高四尺所。《前汉·疏广传》问金馀尙有几所。《注》几所,犹几许也。《张良传》父去里所复还。《注》里所,犹里许也。
又姓。汉武帝时谏议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赋》缭以宫墙,四百馀里。离宫别馆,三十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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