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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食症还是强迫症

2023-05-23 20:55:58 编辑:join 浏览量:622

暴食症还是强迫症

我觉得你这样还好吧!会不会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得特别多?你说的这些挺少的,我给你一些资料,你自己先看一下吧,然后再下定论。  暴食症在医学上属于进食障碍的一种,被称之为“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贪食症是这样被定义的:是指不可控制的多食、暴食。患者经常暴饮暴食,然后采取自我引吐或过度运动以抵消其暴食行为。暴食是过量进食的一次发作,它必须包括客观上大量的食物(多于大多数人同等情况下吃的)和缺乏控制两者。  暴食症是一种饮食行为障碍的疾病。患者极度怕胖,对自我之评价常受身材及体重变化而影响。经常在深夜、独处或无聊、沮丧和愤怒之情境下,顿时引发暴食行为,无法自制地直到腹胀难受,才可罢休。暴食后虽暂时得到满足,但随之而来的罪恶感、自责及失控之焦虑感又促使其利用不当方式(如催吐、滥用泻剂、利尿剂、节食或过度剧烈运动)来清除已吃进之食物,企图阻止体重增加,此种暴食——清除行为,通常在隐秘下进行,若每周发生两次且持续三个月以上,即符合神经性暴食症之诊断标准。  暴食(gluttony)症的的主要特征  1.反复发作的阵发性暴食,在短时间内吃掉大量的食物,进食量远远超过正常。  2.在发作时觉得对进食失去控制(即感到无法停止进食,或不能控制进食的食物和数量。  3.暴食后马上采取不恰当补偿措施以防止体重增加,发生次数平均1周至少2次,且持续3个月以上。  4.在初期,患者对自己的暴悉耐乱食行为感到害羞,常是秘密进行。  5.暴食行为可为以下因素引发:情绪烦躁,人际关系不良,节食后感到饥饿,或对体重、身体外形不满等。暴食可暂缓烦躁情绪,随后不久病人便对自己不满而情绪低落。  6.控制体重的方法最常见是诱呕,可用手或其他器械刺激咽喉部,也有服用催吐剂致吐,一段时间后不用催发,患者想到呕吐便会呕吐,即使仅进少量食物亦能呕出。  7.有1/3左右患者使用导泻剂减轻体重,极少数患者甚至使用灌肠法。  8.有的患者不采用直接清除食物的方法,而是增加体能消耗,如快速活动,增加体育锻亩仿炼等,活动量大大超过正常,且影响生活正常进行。  9.患者过分重视自己的身体外形,常感到不满意。  10.可伴有抑郁或焦虑症状,内容多数与体重或身体外形有关。  神经性贪食症患者还有明显的情绪障碍,如自责、焦虑、抑郁等,因此神经性贪食症与抑郁症的关系较为密切。  暴食症的易发病年龄  暴食症最可能出现在青春期发育的两个最重要的时期:青春期进入阶段和青春后期向成年早期的过渡阶段,而尤以后者即我们俗称的“年轻成人”中的女性为多见(占此年龄段女性的1%-3%)。目前还没有一个单一的因素可以作为这种病症形成的主要原因,但是,它明显与睁档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压力面前,用进食来作为调节与控制的一种替代有关,是一种错误的应对压力的方法。当然,与患者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方式即认知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如对体形与成功的关系,及对自己的不满等等。  暴食症的主要发病人群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精神病学系的汉斯·赫克博士等人研究了荷兰63家一般医疗所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确诊的厌食症和暴食症病例。他们发现,厌食症和暴食症患者几乎都是年轻女性,厌食症患者平均年龄为22岁,暴食症患者平均年龄为27岁。  大城市女性患厌食症的几率是最低的,但暴食症显示出完全不同的模式。研究显示,在农村女性中,暴食症发病率为10万分之7,城市女性中为10万分之16.7,而在人口超过10万的大城市,这一数字为10万分之25.5。  暴食症的的危险信号  1.周期性的暴食(短期内吃掉大量的食物)。  2.周期性的吐泻(自行催吐、服用泻药、严格的节食或过量运动)。  3.尽管经常运动和节食,仍然保持或恢复原有的体重。  4.虽然没有增加体重,但一次能吃掉大量的食物。  5.在盥洗室长时间停留以便自行催吐。  6.经常滥用药物、酗酒或有偷窃行为。  7.长时间感到抑郁。  8.月经周期不规律。  9.牙齿出现问题,腮腺肿大,由于催吐手背肿胀或有疤痕。  强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OCD)即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焦虑症的一种。患有此病的患者总是被一种强迫思维所困扰。患者在生活中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患者自知力完好,知道这样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很痛苦,却无法摆脱。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缩写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  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0.05~1%,占精神科病人总数的0.1~2%。国内流行学调查的本症时点患病率为3‰。通常于青壮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无显著性差别。  儿童强迫症是强迫症的一类,是一种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在儿童期,强迫行为多于强迫观念,年龄越小这种倾向越明显,本症多见于10-12岁的儿童,患儿智力大多正常。  较为直观的症状表现,可以观看美国电影《火柴男人》中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角色。  临床分类  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回忆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四、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  症状  当下列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症状持续存在影响正常生活时,就应该考虑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治疗了:  经常对病菌和各种疾病敏感,并毫无必要的担心;  经常反复洗手而且洗手的时间很长,超过正常所需要;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重复相同的话语好几次;  觉得自己穿衣,清洗,吃饭,走路时要遵循特殊的顺序;  经常没有必要地反复做某些事情,例如检查门窗,开关,煤气,钱物,文件,表格,信件等;  对自己做的大多数事情都要产生怀疑;  经常不自觉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忆或想法,使人不能摆脱;  经常认为自己的细小的差错就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时常无原因地担心自己患了某种疾病;  时常无原因地计数或多次吟唱某一段歌曲;  在某些场合,很害怕做出尴尬的事;  当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锐物品时会感到心烦意乱;  为要完全记住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困扰;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破坏某些物品,或伤害他人;  在某些场合,即使当时生病了,也想暴食一顿;  当听到自杀,犯罪或生病这类事情时,会心烦意乱很长时间,很难不去想它。  有洁癖、幻想症、电邮综合症、自慰过度等表现。  当脑子里出现听到或看到某一观念或某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  强迫症倾向测试:  1、头脑中有不必要的想法或字句盘旋;  2、忘性大;  3、担心自己的衣饰不整齐及仪态不端正;  4、感到难以完成任务;  5、做事必须做得很慢以保证做得正确;  6、做事必须反复检查;  7、难以作出决定;  8、反复想些无意义的事;  9、注意力不能集中;  10、必须反复洗手,点数;  11、反复做毫无意义的一个动作;  12、常怀疑被污染;  13、总担心亲人,做无意义的联想;  14、出现不可控制的对立思维、观念。  15、习惯反复说一句话或同一个名字,或者在同一地点以同一方式反复散步。  病程和预后: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治愈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  人群特征  强迫症多在30岁以前发病,以脑力劳动者常见。某些强烈的精神因素作为起病诱因,强而不均衡型的人易患本病,其性格主观、任性、急躁、好胜、自制能力差,少数患者具有精神薄弱性格,自幼胆小怕事、怕犯错误、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遇事十分谨慎,反复思想,事后不断嘀咕并多次检查,总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在众人面前十分拘谨,容易发窘,对自己过分克制,要求严格,生活习惯较为呆板,墨守成规,兴趣和爱好不多,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注意不够,但对可能发生的事情特别关注,甚至早就为之担忧,工作认真负责,但主动性往往不足。  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愈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  诊断依据  一、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伴有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体验。  二、患者明知这些症状不合理、不必要、却难以摆脱,迫切要求治疗。  三、患者的工作,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对日常生活也产生不良影响。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诊断。病程可长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个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脑器质性疾病伴发的强迫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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