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7.23动车追尾事故?毫无疑问,这类事故往往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为,在我国的铁路系统设计上,实行的标准往往十分严格,而设计理念也往往从“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思想出发的。可以说,如果严格按照规定预案操作,正确使用各项技术设备,动车组是一种十分安全的交通设施。下面,我们尽可能地还原一下现场,看看如果按照设计规定,7月23日的晚上会是什么样子—— 前车(D3115)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雷电因素,导致车辆停电后停车无论是雷击铁轨造成故障,还是路段上突然有车停驶,在调度部门的屏幕上,都应该立刻出现刺眼的“红光带”,调度中心可以立刻指挥后车停止运行。显然,这层安全策略没有起作用。 接下来,即便是雷击停车,洞凯前车司机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停车地点及目前概况向调度中心报告,无论是用列车自带的通讯系统或“对讲机”,甚至网友戏谑的“手机”,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显然,这层安全策略也没有起作用。 是的,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在D3115停下来之后,不知是前车人员的责任,还是调度中心的责任,导致后车没有及时收到这一消息。而此时,同样晚点的D301次,正在以极高速度向前车驶来。 并未收到任何警示的后车(D301次前颤谨)正常行驶目前来看,前车D3115是CRH1型,后车D301是CRH2型。这两个型号的车用的是我国自主研发的CTCS-2列车控制设备。 所谓CTCS-2列车控制系统,设计之初就是用来做“制动”的。列车在CTCS-2下,会被自动监控速度,一但速度过高,造成本车与前车的距离低于“离前车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列车将被自动减速。按理说,当前车突然停驶后,后车的自动控制系统将自动报警,并立刻停止运行。显然,这层安全策略没有起作用。除非后车司机将自动控制系统关闭(这个可能性很小),那么自动控制系统没有运行的最大可能性是:前车停止后并未将信息传递给慧基后车,导致自动控制系统错误判断,进而影响到了司机的判断。(亦不排除后车自动控制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在铁道部门的技术规范中,一旦出现信号系统失灵(甚至是信号已经报警),后车绝对不敢强制向前运行,因为此类前科已经数不胜数,这已经是铁道部门写死的强制规范,后车司机毫无理由触犯。所以,本次事故并不是“信号故障”导致的。据说,D301的运行时速为180公里,这样的速度就可以说明:列车收到的是“绿灯”,并且给予列车的行驶速度权限极高。 目前来看,当时的信号系统畅通无阻,D301上得到的一切信息,都一如往常。除了前边停了一趟列车这个事实外。追尾撞击据现场人士称,D301次司机潘一恒已经牺牲,胸口被闸把穿透,在最危险的时刻果断的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 目前来看,由于明显的人为责任和未知的技术原因,安全策略被一层层消失于无形,最终才导致了7.23动车追尾事故。 结语: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就大量安装列车自动停车装置。现在是2011年,我们的动车,竟然追尾了。如果最终调查确实像胶济铁路事故那样,是“人为因素”,这样一而再的“血的教训”究竟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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