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败纳分析: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瞎枝国政府在香港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察神没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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