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到外地设立分公司,一般有以下流程 先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 如下 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漏悄 2、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态搜没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总公司拨款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二,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帆纳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7、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具体以当地工商部门规定为准,具体可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注册后要回到原办理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备案。 满意请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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