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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天道”和“人道”

2023-08-18 04:58:27 编辑:join 浏览量:544

道教的“天道”和“人道”

天道 与“人道”相对。“道”原为道路,“天道”连用,指天的行事法则。最初“天”的观念与中国远古宗教相联,为主宰一切的人格神。“天道”即为最高主宰之神的意志。《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周公更明确地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思想,认为帝王“以德配天”,敬德而受天之命。天道与人事休戚相关。春秋战国之际,怀疑思潮兴起,天道受到审视,郑国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思想,将“天道”和“人道”加以区别,轻天重改姿咐人。“天道”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老子以“有为”作为“人道”特征,以“无为”作为“天道”之标志,提出“天道自然无为”的天道观。庄子又对这种无为而自然的“天道”观作了进一步发挥。人道 与“天道”相对。“人道”有两种含义;①指社会和人的行为规范。《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人道”亦即人伦纲常,是儒家哲学的重要内容。②指人事,与“天道”相对,属于“天人之辨”范畴,是中国传统哲学贯穿始终的主题。远古的天道观强调“天”的绝对权威,将“人”置于完全屈从的地位。春秋战国之际,人格神的天道观受到批判,重人道人事的思潮兴起,传统哲学的“天人之辨”随之展开。郑国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思想:自然之理深远,人事之理切近,天上的星象和人间之事两不相关,不能由天象来推知核纯人事。此为“明于天人之分”思想的萌芽。道家学派区分“天道”、“人道”,倡导“天道自然无为”。荀子讲究天册李人之分,重人事轻天命,力倡“制天命而用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道”获得了理论上的论证。

标签:天道,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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