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供给侧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摆在政府面前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每个政府工作人员一心为民解决问题的公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常态心对人民的爱心,埋头苦干甘心老黄牛事无巨细敢于担当的责任心。为此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1. 完善公共服务职能。一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系。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公共服务不“缺位”。二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水平。要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提高公共产品的总量与质量,使公平服务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力争使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三是建立适合省情的公共服务模式。从公共服务支出来讲,应以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为主;从公共服务消费来讲,应当做到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兼顾公平与效率;从发展过程来讲,应当优先完善教育与科技公共服务;从公共服务供给来讲,应当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四是创新公共服务的方式。借鉴西方的做法,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开放一些公共服务的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社会组织和企业进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坚持政府购买劳务、购买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标承办劳务和服务,进行合同蠢尘管理,按合同兑现报酬。五是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科技补贴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制度、公共服务参与制度、社会合作制度等。六是实现人人享有公共服务的目标。满足全体公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需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幼有所教。 2. 加快推进行带信禅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把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任何部门和市(州)、县(市、区)政府不准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按规定交由社团、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实行自律管理,并指导其制定操作规程,健全运行机制;对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要放得下、接得住,不揽权、不推诿。二是加强后续监管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取消审批后还需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事项,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不断探索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方法和手段,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作用。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作进一步的调整。三是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统一受坦链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操作规则,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制度。完善有关听取第三人意见的程序,便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要认真执行听证制度,依法确定听证的具体范围,制定听证规则。四是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团和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中介组织依法执业的制度,按照“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 3. 明确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与途径③。一是强化宏观管理职能。主要是强化战略引导职能;强化平衡协调职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观,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强化保护职能,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规避风险。二是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方式。凡能由市场调节、企业自己决定、中介机构能提供服务的事项,政府坚决退出不再审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不能“错位”、“越位”。三是合理划分行政职能。凡由省政府管理的权限由省级政府负责,凡由市州政府管理的事项由市州负责,凡由县级政府管理的事项由县(市)负责。四是转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应促进中介组织、行业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法制建设,明确政府与中介组织、行业组织的关系,摆脱其与政府部门的从属关系,割断其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脐带”,实现真正的脱钩,把社会管理的有关职能真正让位于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
标签:服务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