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英语:Letter of Credit,常用缩写:L/C)。
信用证的开具必须由付岁皮款人向银行申请。开证行在付款人缴纳开证费用和保证金之后,开证行会开具信用证,保证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受益人付款。
根据开具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开信用证和电开信用证两种。信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具纸质信用证,并且上面盖章和加编密押,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通知行。电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上面加编密押之后通过电传的形式送达通知行。
虽然开具信用证的时候是以购销合约为依据,但是信用证开具以后不会受到购销合约的约束,如果合约发生变更,只要受益人符合信用证上面记载的条件,银行仍然会向受益人付款。
根据分类依据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保兑信扰雀哗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等。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约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缓行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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