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汉语词语。旧指妇女的脚。在道家,是圣物之一。在佛学中,亦指胎藏界三部中的二部。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察帆隐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有学败厅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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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较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宋代以前虽未出现缠足风俗,未出现对于脚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以女足纤小的为美的观念却是存在的。东汉民歌《孔雀东南飞》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女足的纤小轿高。
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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