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不怕死,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拿自己的生命做筹码,可以开始一系列疯狂举动,这种人我称为亡徒。这场公交爆炸案被告者卢某,我认为他是亡徒。亡徒不怕死,但往往怕等死。
卢某作为被告者上诉立即执行死刑,不知情者光看这段文字,可能以为是犯罪者知错忏悔只求一死来救赎自己,弥补自己犯下的错。但我要说,卢某只是不想感受等死的煎熬,想来个痛快,绝无几分后悔。为什么?一个想办法报复社会,处心积虑追求报复痛快,仇视世界对自己的“不公”,一切道德仁义、法律法规都不放在眼里反社会人格的亡徒,他不懂爱吗?懂生命吗?懂道德吗?他不懂!他只懂得,一无所有的自己想要报复厌恶的人,也许可以拿命来反击,反正他也不在乎生死。
我们回顾这个事件,卢某在事发年12月份初像公交车扔下了自制炸药,而这个炸药是在11月份开始谋划制作。你可能会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辆公交车是他指定好的?车上有他的仇人吗?然而选择炸这辆车并不因为车上有仇家,选择这辆车,也许就因为这辆车刚好在他面前。他要毁的不是人,是这个社会。因为早在爆炸事件前两个月也就是10月份,他刚从所里出来。他曾因为公共纠纷,用利器攻击民警,被关两个月。这两个月,他没有后悔反思,怒火压在心底不断积累扩散,关在里面的日子,他在筹划着怎么报复民警,怎么报复社会。
卢某四十几岁,尚无婚配,与家人常年不往来沟通,经常独来独往,孤僻自傲,自己得过且过。以上这些对他的陈述,看起来自身条件差,但他完全可以在生命中多个岔路口自食其力努力挣钱来扭转局面,然而他并没有。我想社会中一定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人,沉浸在黑暗又看不得光明。
被告者卢某在他谋划犯罪之前,就已经想到自己可能会被判死刑。怕也许是会的,他怕监狱里的无聊、孤独,他不想在漫漫长夜思考那些烦心事,所以只求痛快一死。
我觉得这样非常公平,因为公交车爆炸案,让很多人受到了伤害。
四川公交爆炸案被告卢仕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电钻、塑料盆、扳手、打火机等予以没收。但卢仕兵上诉求判死刑立即执行,只能说是自己的一种个人情绪主张,可能是太压抑负罪感太强烈导致的,但是我国的法律一贯主张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不会同意其上诉请求。
我觉得犯罪嫌疑人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要这样做,拿人家的生命开玩笑,拿自己的生命来反击,这是最愚蠢的做法,往往这种人不怕死,一直想等死。
这说明该犯罪分子早就想好了事发后的后果了,或者说早就想同归于尽一心求死,这个人肯定是平日生活不如意才会做出这样反社会的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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