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野猪”这个词汇,在通古斯族群文化中,知烂判是至高无上的褒奖,意为“勇猛”之意,实为褒义词。而通古斯人,一般是西方人对属于满-通古斯语系各族的泛称,而通古斯通常是指分布在西伯利亚叶尼塞河以东至库页岛的族民。
主要生活在广袤的森林和草原,主要从事渔猎,而从事游牧和渔猎的少数民族也习惯将勇敢的汉历伍子引申为野猪等勇猛动物的化身。所以,“野猪皮”的称谓对努尔哈赤来讲,非但没有恶意,还属于赞赏的“褒义”。
当然,也有其他的出处,像根据清朝统治者皇家族谱《玉牒》记载的情况来看,努尔哈赤的拉丁文转述为nurgaci或Burhaci,满文中“野猪皮”的拉丁文字转写为nuheci,由于满文中的“野猪皮”与努尔哈赤的拉丁文转写高度近似。
所以又可以这样理解,努尔哈赤,按照满文的本意,是“野猪皮”的意思。实际上,努尔哈赤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大儿子长大成人后,能像森林中的野猪一样勇猛无敌,象野猪皮一样坚韧不拔,因为野猪皮很厚,很坚韧。
努尔哈赤的弟弟舒尔哈齐,意为“小野猪”,另一弟弟雅尔哈齐,意为“豹皮”。 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多尔衮,意为“獾”,其侄阿敏之子固尔玛浑,意为“兔子”,其嫡长孙杜度,意为“斑雀”。可以说,努尔哈赤家族中兄弟、子孙、外甥的名字,多数都和某种动搭改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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