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这种游街宣传方式吓坏了路人。如果有人因此被吓病,我个人埋敏觉得不大可能可以向其索赔。首先商家这种游街宣传方式并没有出现任何恐吓的行为。其次。商家这种行为并不是在夜晚进行的,而是在白天进行的。这种程度的游街无法构成恐吓。所以我认为,尽管有人因此被吓病也不大可能向商家索赔。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有人如果因为商家这种游街宣传方式吓到了也不大可能向商家进行索赔。因为商家这种游街宣传方式并没有做出任何过分或者符合恐吓定义的行为。从本质上来看,商家这一波纯属是为了宣传,而且仅仅限于游街,并没有利用一些恐吓的行为去吓路边的路人。所以,尽管有些路人看着这些宣传,有些人被吓到,但是他们也不能因此向商家进行索赔。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就算在游街的过程中,有人因此被吓病了,但是这些人还是没有办法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毕竟商家这种游街式的宣传是符合宣传标准的。因为商家也考虑到了这种形式的宣传,有些恐怖,所以他们仅仅在白天的时候进行游街,所以他们并没有故意要吓路人。既然是在白天键物进行游街,也没有故意吓路人,所以他们根本就无法构成恐吓罪。所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尽管有些路人因为这种宣传被吓病了,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因此,向一些向商家进行索赔。
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一些路人因为商家这种游街宣传方式被吓病是不可能向商家进行稿液液索赔的。毕竟商家本就没打算去恐吓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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