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燃判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4)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液樱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5)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皮埋改党新闻网——31.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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