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数 : 几个数的和。也叫“合”。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猛姿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
(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因数,所以2就是质数。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
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拦局4是合数。)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
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
对于后者,(其中μ为默比乌斯函数且''x''为质因数个数的一半),而前者则为注意,对于质数,此函数会传回 -1,且。
而对于有一个或多个重复质因数的数字''n'',。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枝衡绝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一质数的平方数,其因数有。
一数若有著比它小的整数都还多的因数,则称此数为高合成数。另外,完全平方数的因数个数为奇数个,而其他的合数则皆为偶数个。
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2或3整除的),分阴性合数(6N-1)和阳性合数(6N+1),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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