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论语》第一章第七条持控。
【原文】
1·7子夏(1)曰:“贤贤(2)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4);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1)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比孔危临基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过苦权格施领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2)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再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
(3)易:有两种来自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此句即为尊重贤者而改变好色之心;二是轻视的意思,即看重贤德而轻视女色。
(4)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尽力”。这是说把生命奉献给君主。
【译文】
360问答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永习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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