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明运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激蠢梁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上述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上述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档卖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标签:用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