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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有吗

2023-06-20 20:43:46 编辑:join 浏览量:611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享有。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含瞎育保险的,按照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有吗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的申领方式: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指老信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唯轮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标签:产假,津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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