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车辆管理所有3个,它们分别是:
1、潍坊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潍坊市奎文信饥镇区潍县中路;电话:(0536)8091234。
2、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寒亭滑粗大队车管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电话:(0536)8288638。
3、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城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宫西街1577;地址:(0536)8288231。
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
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肢正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流程和岗位台
1、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建立岗位台帐。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岗位监督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违规报告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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